夏夜里,马路歌手们声嘶力竭地呼唤着真爱,沉醉于自己制造的噪声之中却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;公交车上,面对羸弱的老人和孩子,他们置若罔闻,脏话连篇,内容却是大侃世风日下;平日里,他们可以感慨世态炎凉,人心不古,真到了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刻,自己却明哲保身了。这是一群无怨无悔地为着个人利益而奔走呼号的自私自利的人,这是一群只重权利而漠视责任和义务的人!
由此可知,在今后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,必须加强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教育,推崇“仁爱”原则,崇尚和谐,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。
胡锦涛在一次讲话中指出,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,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,以危害祖国为耻,以服务人民为荣,以背离人民为耻,以崇尚科学为荣,以愚昧无知为耻,以辛勤劳动为荣,以好逸恶劳为耻,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己为耻,以诚实守信为荣,以见利忘义为耻,以遵纪守法为荣,以违法乱纪为耻,以艰苦奋斗为荣,以骄奢淫逸为耻。
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了个人、集体、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,涉及人生态度、社会风尚等方方面面,坚持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统一,体现了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道德观和法制观,反映了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根本要求。
在孔子看来,人之为人应自觉承担人生之应当的社会和家庭责任,动之以真情,晓之以礼义,并以诚挚的信念和仁爱之心来沟通自己和外面的世界的关系,使之达到和谐、自由的理想境界,为人如果没有仁爱之心和诚信之情,如果不能和他人及万物取得相互理解,进而和谐共处的话,那么必然会陷入闭塞不能,孤家寡人的孤立境地,很难成就什么事业,更加无法实现人生的存在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