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这,我不禁想起
钱钟书
先生。在他生前的最后二十年,天上给他掉下金子的事可谓举不胜举,可先生基本断然拒绝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开价16万美元,邀请他讲学半年,食宿全包,还可携带夫人同往。且该大学只要求一周授课一次,每次40分钟,半年只讲12次即可。面对如此厚遇,先生不为所动。至于这个会那个会,他从不给面子,其妙论是:“找些不三不四的人,说些不痛不痒的话,花些不明不白的钱,何苦?”诚然,
钱钟书
先生并不缺钱也不缺名,不为名利所动也有现实原因,但这绝非主要的,最重要的还是先生身上体现出的那种“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传统士大夫精神”,以及“非宁静无以致远,非淡泊无以明志”的精神境界。当然,我们
盛赞
先生的处世方式的同时,并不否定积极的出世者。毕竟,人各有志。每个人都有权利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。但无论如何,作为一个公民,应该具有最基本的人格操守,知识分子尤应如此。按照社会契约论,个人与社会之间也理应存在一种契约——诚信的契约。而且这种契约应该且必须成为个人完整人格的一部分。
现在再让我们把目光从校园转到社会吧。谈到社会,首先想到的是农民工。“民工潮”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有的现象。据统计,全国流动的民工超过1亿。民工们“风吹雨打日头晒,肩挑手提身子背”,用他们血汗和双手建设着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。他们无怨无悔地付出,惟一的奢望就是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。然而,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往往被无情地击碎。许多黑心的包工头或雇主对民工的血汗钱能拖则拖,能赖就赖,根本不把民工的权利放在心里,更准确地说是不将民工当平等公民看待。这样的包工头确实“穷”,穷得都只剩下钱了,良心、诚信都被狗吃了!
雇主和雇工之间的诚信失范,直接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。一方面,“民工荒”越闹越荒;另一方面,成千上万的民工在待业。这还是其次,由民工欠薪所引发的民事诉讼、劳动争议、甚至刑事案件,也层出不穷,严重浪费了大量有限的社会资源,并给整个社会带来极不稳定的因素。这种现象产生固然存在社会制度的弊端,但与社会整体道德滑坡所导致的信用失范更是分不开的。
面对社会诚信危机,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。市场经济被称为信用经济;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帝王条款。一切都表明:诚信与经济、社会、生活、学习,工作等息息息相关。社会是由每一个个体组成的,彼此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,因而产生了合作的需要。然而,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的需求的无限性这一矛盾始终困扰着我们。于是乎,有人就想通过欺诈来达到多占有社会资源的目的。殊不知,他这样做的同时别人也在效仿,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。